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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异地办学”机构要属地化管理和规模化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从根本上说,高校“异地办学”源自于经济快速发展和地域之间高等教育资源发展的不均衡。在这种不均衡之上衍生出两种冲动:一是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办教育不但能吸纳人才,拉动消费,提升区域价值,引入优质教育更是既有面子又有里子;二是高校的扩张冲动。在高校领导层看来,想要办好大学,大师和大学精神固然重要,但绝非一日之功,且对于部属高校来说这两大要素也基本具备。但廉价的土地和高档的校舍等物质基础却是立竿见影,从高校自身的角度来说,规模做大,资源拓宽总是有益无害。

  两种冲动带来的客观效果利弊都有。一方面,大学异地办学有效的缓解了地区高等教育不均衡现象和高校办学空间不足的矛盾,实现了高校办学规模的快速增长;同时也满足了不少新兴城市发展高等教育、促进本地区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资本是逐利的,要的是锦上添花,与公益的“雪中送炭”背道而驰,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求不符。尽管不同高校选择的异地办学地址不尽相同,但大致脉络清晰可见,那就是从各地集中流入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而几乎没有往西部省份流动的案例,从教育资源配置角度来说,这种明显“市场化”的流向实际上加剧了东西部失衡。更不用说目前因为异地办学所造成的“办学机构法律地位和权属模糊、大学精神缺失、教师分身乏术、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已经彰显。

  “异地办学”如若继续无序发展,弊端将会更加明显。这也是为什么教育主管部门在2019时再次对高校异地办学喊刹车的重要原因。

  然而,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异地办学”的内生驱动力,还需要从“异地”这个症结上着手,使问题变成优势,并且斩断违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冲动。

  第一、属地化管理。由于异地办学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资产属性等,异地办学机构的管理权限一直处于模糊地带,基本上还是由举办院校主管,当地服务的模式,但其中涉及到党务、立德树人责任落实等问题都不十分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处理不能及时到位,当地和异地难以追责等。解决之法可以将当前异地办学机构统一划归由当地教育部门进行管理。

  第二、规模化发展。异地办学机构由于规模小,经费投入难以持续保障,不但管理成本增加,也很难规范管理,教学质量不能保证。可以将属地管理的异地办学机构全部合并组建一所规模大的高校或并入当地已发展成熟的高校,实现规模化管理,有效解决办学规模小,教学质量降低,管理成本高昂等问题,而且当地办学经费可以更好的平衡本地高校,这样既可以有效的斩断异地办学的利益诉求,又可以让各地安心发展本地高校,一举两得。

  异地办学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属地化和规模化,不敢说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但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历史上是有案例可以借鉴的。

  1978年,为了支持北京扩大招生,依托清华、北大等25所高校(主要是部属高校)在北京建设了36所分校。1985年3月,为了应对新形势的需要,加强规划化管理,教育部批准成立北京联合大学,下设十二所学院:文理学院(原北京大学分校)、经济管理学院 (原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文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原北京师范大学分校,1982年12月由北京师范大学一、二分校合并)、外国语师范学院(原北京外国语学院分院)、旅游学院(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分院)、自动化工程学院 (原清华大学一、二分校合并)、电子工程学院(原北京邮电学院分院)、机械工程学院 (原北京工业大学一分校)、轻工工程学院 (原北京航空学院分院,1982年12月由北京航空学院一、二分院合并)、纺织工程学院(原北京工业学院分院)、中医药学院 (原北京中医学院分院)等。

  上海也有类似的情况,1983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上海市美术学校等六所学校合并,复办了上海大学。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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