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说科研&微言谈教育 教育专栏 > 微言谈教育专题 > 子民好好说 > 正文

网络舆论监督要“扬其所长”“破其所短”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从近年来网络上的各类社会热点事件中,都可以看出网络舆论的巨大影响力。网络舆论的压力不仅使事件当事人的行为受到舆论热议,还促进了行业的整肃,为相关部门在了解社会民生的切实需求,回应公众呼声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不可否认,网络舆论监督正处于发展中的初级阶段。首先,由于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三观的不同,对同一事件“真相”会造成不同人的“心相”,没有法规约束的网络舆论监督变成了三观对立的辩论场,反而忽略了事件本身相关人的权益保护。其次,由于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网络监管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以致有的地方、有的官员漠视网络监督,甚至把“网络舆论监督”错误地理解成“监督网络舆论”,造成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

  要更好地发挥网络监督力量,网民个体可以围绕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多关注社会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进行网络舆论监督,道德意识不可忽视,法律意识必须加强。当看到网络争议事件时,不能不顾事实真相,仅以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妄加评论,要多方求证事实,客观和理性地发布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多看慎言”和讲“真言”应该是公民个体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基本态度。

  相比个体,引导网络舆论监督的重任更多担在了政府部门身上。政府官员应首先扭转意识,认识到网络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重视网络言论与网络举报的声音。当然,要求公务员群体日常多关注网络言论只是提高自觉意识的问题,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为打通网络舆论监督的流程,政府部门应设置官方的反馈平台,设立责任人关注网络信息,针对本行业领域的热点话题,设置关键词重点分析,建设快速的舆情处理与反馈机制。把网络舆论监督纳入法制规范,而不是任性“封号”或靠关系删帖。

  在事件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客观消息,抢占舆论先机,做到公开透明,不能捂着盖子,当自媒体挖掘发酵后就会对相关部门的权威性产生质疑,要相信人民群众,真实信息可以有效避免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产生。公开透明的本质在于及时把握公众的信息需求,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达到解疑释惑,消除矛盾和误解的效果。切忌相关部门为部门职权各说各话,表态无序、混乱,造成公众困惑、猜疑和恐慌,甚至引发新的危机。很多新闻事件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要尊重现实,尊重过程。政府与网民群体要一起面对,推动事情向好发展,促进文明进程,而非形成对抗。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的认知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脑中,与之类似的,网络舆论监督其实也存在着正反的对立面。我们一定要“扬其所长”、“破其所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打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

访谈视频
相关文章
访谈嘉宾
分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