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山政”为师生打造“网上家园”山东政法学院数字校园建设实践


四、 信息化建设的几点体会和认识。
1、学校决策层对于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的认识到位是关键。我们学校虽然是一个新建本科院校,但对于信息技术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并不滞后。近些年始终认为,在当今信息时代,要尽快缩小与“老牌”本科高校的差距,必须运用好信息技术这一“利器”,将电子校务或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作为落实现代教育理念,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先重要工作来抓。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学校党委、行政方在相关的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毫不犹豫地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例如,成立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院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对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将 “网络信息技术中心”更名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由教辅机构改为行政管理部门,以强化其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功能;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都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等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均是与上述认识密不可分的。
我校改建为普通本科高校以来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近几年的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实践说明:我们建设“数字山政”,为师生成功打造“网上家园”,既与学校党委、行政的特别重视和支持密切相关,更是学校决策层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具有充分认识的结果;在新建本科院校,决策层理念的取向对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影响更为重要。
2、应联系自身实际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正确处理先进性与适用性的关系。鉴于信息技术具有发展迅速、更新周期较短、资金需求量较大的特点,在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先进性与适用性的关系问题。这一方面要具有前瞻性,应认真学习先进高校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尽可能开拓视野,力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高起点、高标准的开展规划和建设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有对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有分析、有鉴别,不能头脑发热,盲目“攀高”、追求“最优”,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根据本校的专业性质、办学定位、师生需求,以及财政状况等诸方面的情况,来科学的确定自身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水准。唯有如此,数字化校园的规划和建设,才能既有“适度超前”的“先进性”,又具有切合自身实际的“适用性”。
回顾我校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的实践,我们之所以没有面对一些“名校”的“高、精、尖”规划、建设方案,畏难发愁、无所作为,也没有因照搬它们的标准,造成设备功能的闲置和大量资金的浪费,均得益于对“先进性”与“适用性”关系的正确处理。
3、充分发挥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确保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成效至关重要。我校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既是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全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管理、协调,以及部分重要建设项目的实施任务。由于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工作涉及学校所有部门或单位,关系到每一个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而且技术性较强,因而要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是不可或缺的。为此,除通常的技术性工作外,还着重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各有关院系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其工作的范围、特点和对数字化校园功能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了解、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各方认同的解决方案。二是针对我校师生的专业以文科为主的的特点,加大数字化校园功能作用和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各部门、单位对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意义、基本要求有所了解,能够对相关的工作积极配合、支持,并让每一个师生尽快掌握数字化校园的相关知识,以及新增功能的使用技能。
应当说,我校作为一个新建本科院校,数字化校园规划和建设工作能在短短的几年内卓有成效的推进,并走在同类院校的前列,是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不开的。
面向未来,我校将为师生提供更好的网上数字体验,让全校师生的“网上家园”更加多彩,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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