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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等学术权威应带头营造良好学术风气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良好的学术风气需要院士等学术权威带头营造,这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院士制度是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制度设计。能够当选院士,是科技工作者的莫大荣誉,同时也应担负起巨大责任。总的来说,院士们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是舆论对于院士制度的质疑和争议,也从未停歇过。主要包括院士是否应该退休、院士的评选方法是否公正、甚至腐败等等。院士的学术诚信是我国科技界、学术界学风建设的引路标,直接影响着中国整体的科研环境。近年来,个别院士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不同程度发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院士除了科研和教学,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有些院士在各自领域内的一些学会兼职,参与政府组织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咨询等,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对社会作贡献。但是,院士和普通人一样,精力和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在社会组织兼职和参加社会活动过多,必然会影响到科研和教学等工作,所以必须坚决反对院士兼职过多,特别是与所研究专业无关的社会组织兼职,徒挂虚名。

  当前,存在的院士到好几个学校兼职的现象,有学校的原因,也有院士不自量的原因,这本身就是学风不正。全国如果按照各大高校声称的院士人数,要远远大于实际的两院院士数量。其实,院士兼职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利用其影响,对他所兼职学校的学科发展起到引导作用,但如果身兼数职,一个院士在多所学校兼职就是问题。院士兼职必须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并要与自身精力相适应,避免过多兼职。一个人精力毕竟有限。

  另外,还有比较影响学术风气的问题是,很多城市打着创新发展的旗号,设立院士工作站、建立创新中心,为了吸引院士等学术权威出台了很多“诱人”的政策,给房、给地、给资金,于是就出现院士在全国许多城市占房子、占地的现象。当然,如果某位院士能立足一处,集中精力,倾入所能,对当地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还是能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但如果到处“圈地”,只为利益,则对学风建设不利。

  对于院士个人来讲,有荣誉则应有更大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包括学术上的带头和引领,最重要的是要在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早在多年前,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都制定了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要求院士们“坚持真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之风。坚决抵制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等等。

  院士不仅要在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等方面做出努力和贡献,在做人做事做学问等方面也应该为全社会树立典范。院士不要在无实质性贡献的论文上挂名,要避免参加各种与自己专业无关的答辩、评议、鉴定、评审、咨询和评奖等活动,确属自己专长又有余力参与的才参加,在对有关社会热点问题公开做出评价时需谨慎和客观,尽量减少礼仪性和庆典性的社会活动等。(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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