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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国家为加快实现新旧经济发展动力的转换,发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引擎的重要作用,适应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自去年起,全国人大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国务院印发并实施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措施;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最近,教育部、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这些法规的核心主要是在四个方面破除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时的一些障碍:首先,取消审批程序,由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处理。对直接参与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可给予转化受益的50%以上的奖励。第三,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第四,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队伍。

  实施这些新政策的核心目的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作用,逐步构建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增强高水平的创新源头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一系列简政放权、高度激励、适度免责等新政策,能否给科技成果转化带来新局面,不仅需要科技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也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管理、纪检监督等部门的配合才能真正落实。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速这些法规实际落地,使其真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技术应用,形成新产业,实现新旧经济转型发展。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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