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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科学技术相关的逻辑(二)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抽象与概括

  抽象与概括是指从具体共同性的事物中揭示其本质意义的两种思维活动。

  抽象是指抽取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属性的思维方法。

  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从事物的许多属性中抽出本质属性,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通过分析,找出具体事物的个别属性。第二个阶段,通过比较具体事物个别属性,找到事物之间的共同属性。第三个阶段,事物的共同属性又有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之分,通过抽象抽取这类事物所独有而为其他类事物所没有的本质属性,舍弃其非本质属性。具体地说,科学抽象就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于丰富的感性材料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以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概括是通过事物的本质联系形成概念的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

  概括是把抽象出来的个别事物的本质属性连接起来,推及到其它同类事物上去,从而归结全类事物的共性的思维方法。即从思想中把某些具有一些相同属性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概括的准确性来自三个方面:一、概括须广泛。即从众多的同类事物或人物中选取最有特征的思想、言行、外貌等,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件事上,使之成为典型形象。二、概括要有普遍性。即以一个事物为基础,把同类的其他事物的一些特征补充到这个事物上去,使它更带有普遍性。三、概括对象要专一。即专以一个事物作为概括对象,不吸取其他事物的特性。

  概括是科学发现的重要方法。因为概括是由较小范围的认识上升到较大范围的认识,是由某一领域的认识推广到另一领域的认识。抽象与概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概括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没有抽象就不能进行概括;抽象中寓有概括,概括又借助于抽象,其目的都是为了揭示事物本质。抽象、概括能力,是科研工作中必须具备的一种重要能力,不论是分析实验结果还是撰写学术论文,都必须具备这种能力。科研论文必须直接阐释作者对研究项目的认识和结论,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与概括性。(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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