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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学的职称体系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德国大学的职称体系是一种非常独特的体系,既区别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体系,也与以英国为代表的英联邦体系不同,与法国也有很大差别。德国大学教师的职称曾使用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科学顾问、学术顾问、讲师、高级讲师、科学助理、助教、高级助教等名称。20世纪70年代中期进行改革,减少了档次。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1976年颁布了《高等学校总纲法》,1998年重新修订。该法明确规定,德国高校专职教师分为教授、助教、合作教师和特殊任务教师四种类型:

  一、教授是德国大学教学科研的核心力量,具有开设课程、主持考试、确立科研项目、组织教学和科研实施、参与院系和研究所的管理等职能;

  二、助教是晋升为教授的过渡性学术职位,助教一般要具有博士学位,并能独立从事研究,承担教学任务;

  三、合作教师是指在教学和科研领域与教授合作教学的人员,在受聘前不一定要获得博士学位,但一定要有大学本科学历;

  四、担任特殊任务的教师或专聘教师是德国高校或研究所选定的合同教师,他们是某方面的专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

  德国大学教授的职称等级按工资级别划分为三个档次,由低到高依次为W1(C2),W2(C3),W3(C4),"C"是2005年以前使用的老系统(C1为助教),而"W"是新近使用的系统。博士毕业后如果想从事教学工作必须要通过“教授备选资格考试”,通过后就可以得到“教授任职资格”,并且可以在高校中担任学术助教(Wissenschaftlicher mitarbeiter-scientific assistant,C1级别)或者学术顾问(Akademischer rat academic councilor,C1级别)。

  Junior-professor(W1,C2)是专门为一些没有参加“教师备选资格考试”,但是被认为非常有学术潜力的年轻人准备的一个六年期的职位。Junior-professor在与学校签订的六年期限合同到期后,不能申请本校或研究中心的终身教授职位,只能申请其他大学的职位。

  A.o.professor(W2,C3)被称为“非正常教授”,他们并没有自己的实验室或教研室,而是隶属于某一位教授。A.o.professor是大学里教学和科研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他们可以独立申请课题,指导博士生。另外,在药学或在社会及文化学中也经常会遇到Apl.professor(W2,C3)这个职位名称,被称为“计划外教授”。A.o.professor和Apl.professor基本上相当于美国高校职称体系中副教授或教授这个水平。

  O.professor或University Professor(W3,C4)被称为“正常教授”,即美国职称体系中的正教授,是真正意义上的教授,也是大学里的最高职位。只有这个级别的教授才是终身教授,他们通常是研究所(Institute)或教研室(Lehrstule)的主任。

  名誉教授(Professor emeritus,(Prof. em.)),虽然已退休,领取退休金而不是工资,但仍然可以授课、考试,并有办公室。

  德国大学对教授实行严格的聘任制,教授的数量是定额的,只有缺额时才会招聘,而且有十分严格的聘任程序。一般由大学的一定机构推荐,教育和研究部审核并确定最终的受聘者。德国大学的教授为国家公务人员,待遇十分优厚,而且拥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教学和学术活动均受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近亲繁殖”,德国大学在招聘教授时不考虑本校人员,并且还规定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方可聘任,同时受聘教授每周必须授课8小时以上,每学期开设一门主课、两门副课,同时必须负责学生的考试。德国大学的教授聘任是一种超越本校范围、在全国甚至欧共体范围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可以参与的公开竞争的招聘,更加体现了公开性、社会化原则。(责任编辑杨硕,主编李志民)

  参考文献:

  [1]郭明维,何新征,朱晓娟. 国外高校职称评聘管理的基本模式[J]. 发展, 2011(02):132-133.

  [2]张玲,陈哲,徐友浩,杜青. 国外高校及研究机构职称体系的主要特点[J].中国人才, 2011(5): 58-59.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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