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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法国约有3000所高等教育机构,公立和私立高等院校并存,其中包括创建于十二十三世纪的世界古老大学,如巴黎大学、图卢兹大学、蒙彼利埃等大学,高校中建有许多著名科研中心,拥有庞大的科研团队,教育质量享誉世界。

  法国高等教育较为发达,在质量保障方面一直进行着积极探索。作为欧洲大陆中央集权的民主国家之一,法国高等教育有着显著的国家性标志:国家是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者,国家负责对高等学校校长的任命和教师的雇佣。法国高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法国国民教育、高等教育与研究部,简称法国教育部。

  法国政府针对各类高校设置不同的官方评估机构,对院校和学历文凭进行评估、认证和监管。公立大学颁发学士Licence(BAC+3)、硕士Master(BAC+5)和博士Doctorat(BAC+8)学位,均为法国国家文凭(Diplômed’Etat)。颁发国家文凭的资质经国家高等教育和研究委员会(Conseil national de l’enseignementsupérieur et de la recherche)评估。

  工程师学校属于法国独具特色的“大学校”(les GrandesEcoles)体系。工程师职衔委员会(Commission des Titresd'Ingénieurs)定期对工程师学校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学校可颁发工程师文凭Diplômed'ingénieur(BAC+5),该文凭属于法国国家文凭。根据法国《教育法》规定,获颁工程师文凭的学生同时获得硕士学位。

  私立商业管理学校经法国国家商业管理文凭认证委员会(Commission d’évaluation des formations et diplômes de gestion,CEFDG)评估合格,可颁发国家核准文凭(Diplômeviséparl’Etat)。该类文凭既有学士层次(BAC+3),也有硕士层次(BAC+5)。

  法国高等教育质量主要依靠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高级委员会和工程师职衔委员会2个委员会来保障。

  1、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高级委员会(HCERES)

  HCERES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HCERES理事会由30名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公开性和评估结果的质量。

  HCERES职能包括:

  · 对高等教育机构及其集群、科研实体、科学合作基金及法国国家研究机构或其他实体所开展的研究活动进行评估;

  · 应研究单位的监管机构要求,在对该单位进行批准之前,对其进行评估或对第三方的评估结果进行认证;

  · 对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项目及学位进行评估,或对第三方的评估结果进行认证;

  · 确保高等教育及研究机构或个人依法开展的所有任务被纳入评估;

  · 确保与科学、技术和工业文化传播有关的活动都被纳入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者个人的职业发展;

  · 对投资项目和接收公共资金的个体进行事后评估,以确保其用途确为科研和高等教育。

  HCERES 评估主要分为三个层面:机构评估、附属研究实验室评估和教学评估。评估的学科比较广泛,除商科和工科相关专业外,均由HCERES负责评估。

  HCERES每年要对多达50个高等教育机构或研究实体、630个科研单位、600个学士学位点、300个硕士学位点、70个博士学位点进行评估。

  2、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CTI)

  CTI是法国工程师专业认证领域最具权威的机构,成立于1934年,其使命是引导工程师教育的发展方向,保证工程师教育的质量,并保证工程师教育与欧洲及国际的工程师教育保持一致。CTI自2005年成为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组织(ENQA)的成员,认证标准符合欧洲标准,认证结果相互承认。CTI有32名委员,来自高校和企业的委员各占一半,由法国高等教育及研究部任命,任期4年。

  CTI职能包括7个方面:

  · 对工程师学校进行5年一次的认证;

  · 对外国的工程师学校进行认证;

  · 制定工程师文凭(学位)授予(培养)标准和培养模式;

  · 为法国教育部提供工程师教育的建议;

  · 支持工程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

  · 所有与法国工程学位和工程师职衔相关的学术和专业活动,如与国外机构合作的学历互认;

  · 为法国和法国之外的工程师项目制定认证标准。

  法国设有教育督学、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高级委员会、工程师职衔委员会等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及工程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机构,对全国所有高校开展定期到期评估认证,且各评估和认证机构分工明确、分类指导清晰、流程规范,是法国高等教育质量得以保障的重要因素。评估和认证机构有明确、细化的标准,不同的评估机构针对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内容各不相同并各有侧重,成为协调政府、高校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重要手段。

  高校在校内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组织自查,与评估认证机构及教育部保持沟通,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督促相关部门就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推动质量的持续提升。评估认证结果的出版和公开也可以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改进工作,制定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政策,更是全社会对教育系统的有效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一些私立商业管理学校针对外国学生开设了一些未经法国国家商业管理文凭认证委员会评估的课程,并自行颁发所谓的“BBA”和“DBA”文凭。这类文凭均不被法国政府认可。

  参考文献:

  [1]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简介[OL].

  [2] 法国高等教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对我国的启示[OL].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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