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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尽量减少设置科学“工程”和“计划”等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历史无数次证明,几乎所有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都是科学家个人的贡献,很少是政府有意识的组织规划行为。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希望通过资金运用和政策调控,组织和协调各类科研机构的活动,是实现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但结果有时候往往与愿望相反。由于科学发现不具有规律性,政府科技计划只适用于有限目标的工程类项目,不适用科学发现类的“科学计划”。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各种科学“工程”“计划”的投入,将省下来的钱用于支持科学家自主研发。投入巨型科研工程的经费可以设成多个项目,或者投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机构,规范申请、评审和后期管理,让更多的科研人员参与,发挥大多数人的科学潜能,而不能采用管理部门组织少数人编写项目指南,虽然文件也规定参与编写指南者不能参与申请项目,但实际上是让少数人垄断,造成巨大的科研经费浪费。

  发达国家大科学工程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1985年由法国发起,德国等欧洲30多个国家参加“尤里卡计划”,这项宏伟计划的目标是将使欧洲“能够掌握所有的高技术”,结果不了了之。日本政府的新能源产业(NEDO)计划也以失败告终。类似的澳大利亚CRC计划、奥地利的COMET等,凡是以无偿资助形式的国家计划,几乎没有成功的。采用市场机制,国家科技计划以减税、免息等政策性补贴、以债权、股权或间接性金融鼓励等措施,有一些成功的。

  实践证明,我国过去三十年的多数“计划”和“工程”,只要是财政经费无偿投入的,已经证明了其效率的低下。如果不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要尽量减少国家的科学“工程” 和“计划”,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发掘大多数科研人员的潜能,有利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减少各种“专项”、“工程”和“计划”还可以减少和防止一些学霸为了实现自身价值 或理想,鼓动和诱导政府工作人员,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编制自己的“工程”、“计划”和“专项”等。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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