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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论文的引证和参考文献标注(二)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引证是对他人过去研究成果的肯定和承认(即便是负面引证)。引证可以帮助读者通过对比正文与引用,判断出作者的研究与已有的成果的区别,评价和确认作者对学科的贡献,进而判断作者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地位。随着科学文献数据库等的建立,文献计量学的发展,大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等,文献引用不仅能恰当评价论文的质量,还便于通过引证分析,找出热门论文、高被引论文、高被引作者、判断学科发展前沿等。

  凡是在论文中把别人的创新性成果拿来(包括翻译,编写等)装作自己的创新都属于“抄袭”。论文中直接引用了他人论文中的文字,而没有用引号或使用大段引文格式,即便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了,也会被认定为抄袭。也包括不是自己深入研究的成果,只是把参考文献的研究工作改头换面,把别人的观点、思想或结论,用自己的文字描述出来,并当作自己的研究成果而不注明出处。简单地说,你投稿的论文要是与别人发表过的论文思路、观点或结论非常接近,肯定会判定为抄袭。因此,在科学研究和学术界,准确标注参考文献非常重要。凡涉及被引论文,无论作者的职位、单位和地位如何,都必须以注释、参考文献或致谢等方式恰当地承认其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的引用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引用他人成果要适度,引用的成果不应构成待发表论文的主要部分或核心内容;

  2. 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3. 引文应尊重文献的原意,确保原作者的思想不被曲解,不管自己是否同意他的观点或思想,应当确保转述的文字表达与原文的观点一致;

  4. 引用未正式发表的信息,则必须事先征得资料所有者的同意,并在论文中予以恰当标注;未经资料所有者的许可,不得随意引用;

  5. 不得将未查阅过的文献转抄入自己的参考文献目录中;

  6. 不得为了增加引用率而将自己或他人与待发表论文不相干的文献列入参考文献目录;

  7. 应尽量避免引用别人未发表的论文初稿、原创思想和实验方案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开放存取(OPEN ACCESS)运动的发展,网络发表论文越来越被广大科研人员接受和承认。不能把网络上的论文当作“无主”论文而随意引用,引用网络上的信息也必须标明出处。凡是能够明确的信息都应该注明,并且记录网站的地址,以备读者核对。凡是参考网上论文的,有文献标识符(DOI)的,尽量在参考文献中注明DOI;没有文献标识符的,请参考《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学术监督管理办法》中网络发表论文的引文规则相关要求。

  论文引证的形式包括文中注释、文后参考文献和末尾致谢等三种。仅仅在论文中写明被引论文作者的名字,将引用的内容用引号或者其他字体等形式进行标识是远远不够的。引证应当遵循诚信和公开的原则,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数据等要按照论文格式标准清楚地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来源等。

  要严格区分参考文献和注释的使用,注释是在论文中对某一问题作论述时,引用他人观点,佐证或强化自己的观点,或者对某一问题做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包括脚注和末尾注;参考文献是作者在研究过程或撰写论文时所参考的文献目录,一般列在论文结论和致谢后面。致谢是对那些对论文做出了贡献,但又足以在论文上署名的人或机构的承认,应当在论文中以恰当方式说明,致谢一般排在论文的结论之后。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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