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科技评价不仅是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国家宏观管理和科研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科研机构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统一、量化为特征的科技评价机制,对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研管理、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提升科研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科技评价中的评价指标单一化、评价标准定量化、评价方法简单化、评价结果功利化等问题也日益显现,阻碍科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学术界对科技评价的批评诟病很多,根本原因是科技评价方法不被广大科技人员认可,评价结果带有明显的功利导向。评价的一个目的是为了激励,但评价如果与激励挂钩过分紧密又必然导致功利。政府设立的各种“工程”、“计划”太多,对这些“工程”、“计划”过多的功利评估必然导致科学研究学术性的缺失,给国家科技发展带来长远的伤害。
当评价与功利挂钩时,必然要求评得准,评得客观公正,否则就有违公平,会遭到学术界批评。然而,科技评价不如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评价,有公认的度量衡标准:农业经济评价种植多少亩地,每公斤价格多少,每亩产量多少;工业经济评价加工了多少件,每件工资是多少,每小时件数多少,度量衡标准明确无争议。
科技评价改革的任务十分紧迫,但由于改革没有明确的受益方,改革的动力明显不足。一方面是上文所讲的科技分类评价改革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是存在着定性评价好,还是定量评价好的争议。定量评价方法是通过把评价指标量化,并采用模型和数学统计方法对评价对象作出数量的价值判断的方法。定性评价不采用数学的方法,而是根据评价对象的平时表现、现实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和分析,直接对评价对象做出定性结论的价值判断。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是相联系的。定性评价是定量评价的基础,在定量数据分析前,先要定性判断指标数据的同类性。定量评价的量必须是同类的,只有同类才可比较。有时候为了提高评价精确性,也选择将定性指标进行定量化处理。例如,评价者根据需要对定性等级评语“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赋值“4、3、2、1”,进行量化处理;也有根据定量得出的分值结果给出定性的评价结论,如分数高等同于“优秀”,分数低等同于“较差”,等等。因此,在实际的评价中“定性”与“定量”是可以相互转化、互为补充的,二者并不能截然分开。
科技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和评价目的选择最适当的评价方法。如果评价信息主要用于帮助被评价对象改进工作时,如学科建设、团队发展、学校整体等,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给出定性的评价对改进工作更有价值;而当评价信息是用来比较、评比、升级时,则在同类比较下给出定量评价更为适合,在分类评价客观准确的条件下,评先进工作者、晋升职称、提高待遇等,用定量评价更能减少争议。因此,科技评价的客观公正归根到底是如何正确使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科技评价应当在合理分类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结合使用两种方法,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把握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水平。
扭转科技评价的功利导向
科技评价的过分功利导向将严重影响科技发展。政府科技工作在制定评价机制时,应尽量避免以功利为主的指导方针,减少过多的功利指标设计和过分量化的奖励等级、论文数量、期刊层次和所谓的成果转化率。不可否认功利导向对于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但科技人员的工作动力更来自于其自身的学术价值和人生价值取向,如果评价仅仅为了评职称、涨待遇、晋职务,那么就会在学术界内部形成一个功利环境,使科技人员以利己主义心态参与学术活动,用情感远近交换成果水平高低,导致学者的学术道德的约束力下降,并最终影响学术的发展。
功利与浮躁风已经严重影响学术界。从科研的起点开始就多以功利为目的,用科研经费到账、排名次序、论文产出和刊物等级等来应对考核验收、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严重的功利导向使科技人员无法以探求真理的心态专注科研,把搞经费和找名刊发论文当成科研的全部目的,殊不知论文只是科研工作的副产品。
科研体系的过度行政化也加剧了科技评价的功利化,领导的政绩观从根本上改变了科研的本来目的,也改变了科研人员的目标取向和行为方式,把知识探索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变成了名利场角逐。将政府配置资源看作是追求政治利益和人际关系,掌握科研资源的权力部门越多,寻租现象必然多,套取经费的人就越多。
在科学和技术发展历史上,所有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几乎都是个人的贡献,很少有政府有意识的组织行为。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通过资金运用和政策调控,组织和协调各类科研机构的活动,是实现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由于科学发现不具有规律性,政府科技计划只适用于有限目标的工程类项目。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各种科学“工程”、“计划”的投入,将省下来的钱用于支持科学家自主研发。
为使欧洲“能够掌握所有的高技术”,1985年由法国发起,欧洲30多个国家参加实施的“尤里卡计划”,结果不了了之;日本政府的新能源产业(NEDO)计划也以失败告终;类似的澳大利亚CRC计划、奥地利的COMET等,凡是以无偿资助形式的国家计划,几乎没有成功的。而以减税、免息等政策性补贴,以债权、股权或间接性金融鼓励等措施为主的一些国家科技计划则取得了成功。在我国,过去二十几年内实施的多数“计划”和“工程”,只要是财政经费无偿投入的,已经证明了其效率的低下。如果不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要尽量减少国家的科学“工程”和“计划”,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发掘大多数科研人员的潜能。减少各种“工程”、“计划”还可以减少和防止一些学霸为了实现自身价值或理想,鼓动和诱导政府工作人员,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编制对自己有利的“工程”、“计划”等。
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陆续启动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科研项目管理由政府计划到专业机构管理的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其关键是要真正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将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有利于重点打破部门官员和所谓“知识精英”构成的利益共同体,减少和避免官学勾结、垄断性学术腐败,使国家在科研政策制定、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等方面始终处于正确的导向地位,更大地发挥科技财力资源的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
科学的评价有利于开展科研领域的适度竞争,提高研究工作质量和进度;而由功利化评价带来的过度竞争的压力,就可能使正常的研究工作走向歧路,导致发生学术不端。如不分研究领域和工作性质都以发表论文数量和期刊载体为主要考核指标,就引发了把本属同一项研究工作分成几部分来发表,增加了论文的数量,却产生不出重大科研成果。只有有效地扭转科技评价的功利导向,才能从深层次消除学术不端的诱发土壤。(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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