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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奖新增特等奖简介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根据教育部科技奖励改革方案和2015年新修订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基础上,增设了特等奖。设立特等奖目的是:鼓励原始性创新,引导高校科研人员,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战略,潜心从事基础性研究,加强对重大基础性研究成果和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的培育。特等奖主要奖励高校原创性并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科学发现以及国家急需、为行业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原创性技术成果,为高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高等级奖励提供条件。

  《奖励办法》对特等奖评审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

  自然科学特等奖: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在国际相关学术领域中具有引领作用、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发现。

  技术发明特等奖: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

  科技进步特等奖: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特别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特别明显的项目。

  《奖励办法》规定:特等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评审委员会学科评审组专家在本年度拟授一等奖项目中进行提名推荐,然后再经综合组全体专家投票产生。教育部特等奖每年不超过2项。

  由南京大学高翔团队完成的“基因工程小鼠等相关疾病模型研发及应”获得2015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特等奖,此后,该项目获得了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2016年度特等奖空缺。

  特等奖需经通信评审、学科评审组推荐、综合评审组投票产生,每个评审环节都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2017年度目前已评审出自然科学特等奖候选项目3项、技术发明特等奖候选项目1项进入专家考察环节。

  教育部特等奖候选项目现场考察本着科学、公正原则,严格把关,邀请5位同行权威专家到现场来具体了解特等奖候选项目的情况,主要了解项目推荐书相关内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包括:推荐书及相关附件、如论文论著、引文、专利、第三方评价、试验数据、实验报告等原件。还要听取学校对候选项目完成人科研能力、教书育人、师德学风等方面的介绍,考察项目组实验室等,使专家对候选项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将专家意见提交奖励委员会最后审定。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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