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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科技评估(评价)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国家科技政策和重大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技决策和管理中起主导作用[1],澳大利亚的科技评估也由政府主导,其评价结果影响各参评高校科研经费的分配。澳大利亚的科技评估经历了一系列演变,各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评估机构,统筹安排自己部门的评估计划和实施,形成了较完善的科技评估体系。

  澳大利亚科研投入以政府拨款为主,在基础学科和前沿学科的支持力度较大。1988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成立了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ARC)负责科研经费的分配,其科研经费分配机制主要包括:(1)通过ARC等部门评估,进行科研项目拨款;(2)设立澳大利亚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支持高校的教育培训;(3)基于科研量进行绩效评价。

  1999年,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知识与创新:研究和研究培训的政策声明》白皮书,明确ARC作为独立机构对澳大利亚的科研绩效进行国际比较,并评估国家科研资助的成效,为此,ARC应用综合指数(包括科研投入和科研产出两方面)作为科研绩效评价的标准,负责实施了科研机构资助计划和研究培训计划两个政府资助项目。在综合指数评价的影响下,澳大利亚SCI论文数量不断增长,但科研影响力却在下降。[2]

  2009年,ARC对外公布了《ERA提交文件指南》《ERA评价指南》《ERA指标评价(基准)方法》[3],开始采用科研评估系统(ERA)开展学科评估与学科发展战略研究、资助类型的评估与研究、管理政策的评估与研究。通过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科研活动进行质量评价,保证科研绩效产出最大化,使澳大利亚的科学研究具有国际可比性,并在盘点各机构在各学科领域中的优势的同时,发现研究潜力和未来可能发展的新兴研究领域。

  ERA通过专家评估和同行评议,主要对科研质量、科研量及活动、科研应用、科研声誉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估后公开发布《年度评估报告》,作为改进管理和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科和院校增加资助的依据。ERA的评价结果不会直接影响澳大利亚高校在竞争性科研经费项目上的经费分配,但对补助性科研经费项目的经费分配有影响[1]。只有参与ERA评估的高校,才有资格得到“高校可持续研究卓越计划”的资金资助,政府根据ERA的评估结果决定如何分配“研究大宗拨款经费”[3]

  参考文献:

  [1] 王涛,夏秀芹,洪真裁.澳大利亚科研管理和监督的体系、特点及启示[J].国家行政教育学报,2014(11):85-90.

  [2] 赵勇,张灵阁,韩明杰等.澳大利亚科研评价体系的演变、特点与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15(12):149-155.

  [3] 高凯,冯瑄.澳大利亚的科技研究绩效评估体系[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0,25(11):16-23.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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