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教材厅函〔20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材已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新教材的省份,从高一年级开始使用《2019年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高二、高三年级仍使用教材厅函〔2019〕4号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
二、有关事项按照教材厅函〔2019〕3号文件要求执行。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确保课前到书。
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机构设置栏“教材局”下的“通知公告”中查询下载。
附件:2019年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moe_714/201908/t20190807_393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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