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体〔2021〕54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学创新素养,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激发青少年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培育科学精神,促进品学兼优、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学生脱颖而出,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开展第二十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应用材料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评选活动成立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办公室及市专家评审委员会。
各区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科委等组成区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开展区级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并负责推荐各区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含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各高校由校团委牵头,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评选活动,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参评对象与原则
凡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小学生团队,均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区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和选拔,小学生团队成员为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的在校学生,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
凡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中学生个人或团队,须经各区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后推荐。申报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中学生团队成员不能超过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各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
凡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大学生,须为2021年9月30日前正式注册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专科生/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申报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大学生团队成员不能超过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各校的推荐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详见附件3。
本届评选活动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注重对学生研究与创新过程的评价。评选过程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并对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和评定。
三、评选活动要求
各高校,各区教育、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和计划;要根据新时代新理念、新举措和新要求开展工作,围绕科技创新、公共安全、人工智能、绿色环保等社会热点,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普系列活动。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各年龄段制定了不同要求的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四、评选办法
小学生“明日科技之星”等奖项,通过区推荐和自荐方式在网上报名,通过“奇思妙想”“快乐实践”“队队争先”活动环节,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按评审要求进行评选。
中学生“明日科技之星”等奖项,通过区级评审推荐、市级网上评审选拔、现场答辩互动和科学探究实践,综合评价产生。
大学生“明日科技之星”等奖项,通过高校初审推荐、网上申报评审选拔、专家面对面和风采展示,由评选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产生。
五、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设立“明日科技之星”(一等奖)、“明日科技之星提名奖”(二等奖)、“科技希望之星”(三等奖)、创意奖、导师奖、优秀辅导教师奖、杰出工作奖、贡献奖、优秀活动成果奖和优秀组织奖各奖项。其中,导师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用以表彰优秀作品的辅导老师;杰出工作奖用以表彰在活动组织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工作人员;贡献奖、优秀活动成果奖和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在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区级组织单位。
相关附件材料详见“上海教育”网站(edu.sh.gov.cn)、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网(http://secsa.shec.edu.cn/kjzx)或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
相关附件可于市教委官网(http://edu.sh.gov.cn)下载。
附件:
1.第二十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小学生实施方案
2.第二十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中学生实施方案
3.第二十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大学生实施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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