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研〔2015〕30号
各区教育局、高栏港区社会工作局,文园中学、紫荆中学:“粤教云”计划是《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五大行动计划之一,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2〕84号)确定的七大重点示范应用项目之一。2014年5月,我市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粤教云”示范应用第一批试验区名单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4〕16号)中被确定为首批“粤教云”示范应用试验区。同年我市启动了首批15所“粤教云”应用示范试点校建设的工作,目前已建设完成。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满足学校对教育教学资源的需求,扩大“粤教云”试点校的规模,经研究,今年我市决定开展第二批“粤教云”应用示范校的试点工作,在全市建设20所示范校。
此次“粤教云”应用示范校的建设,由市、区(市直学校)两级经费配合共同建设。其中,市教育局经费负责硬件设备及软件资源平台的建设,区(市直学校)经费负责“云课室”的装修及基础教学装备设施(课桌椅)的采购。为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区、相关直属学校抓紧开展前期建设工作,争取在10月1号前完成“云课室”装修工作。同时为了方便联系沟通,请以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上报一名联系人至市教研中心装备信息部。
联系人:刘径平;电话:2121316;邮箱:306663578@qq.com。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