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印发《孝感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研究同意,现将《孝感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孝感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6日
孝感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实 施 方 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总体要求,结合《孝感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模式
培训采用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共需完成100学时。
远程培训(50学时):通过自主选学方式参与远程学习、交流、评价、研讨,完成学习任务。参训教师必须完成50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40学时为必修内容,10学时为选学内容(选学内容为信息技术基础性、操作性教学内容,只认定为10学时)。
校本研修(50学时):远程培训的同步环节,着力于远程学习内容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运用。以教师的交流、研讨、实践和教师能力测评为主要形式展开。在校研修需达到35学时(教师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行“晒课”、网络教研的学时,以及参加各种教育信息化技能大赛等活动的学时,可计入在校研修学时)。能力测评15学时,含集中培训、成果展示测评和集中测评三个环节。集中培训(10学时):由孝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结合信息化发展状况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成果展示测评(5学时):分小组在信息化环境下展示自己的研修成果,5—10分钟/人,每小组30人左右,小组成员既相互交流学习又相互评价;集中网上测评: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进行网上实时测评。不通过者可补测一次。
获孝感市教育信息化大赛(主要包括:“一师一优课”晒课、电子白板竞赛、微课大赛、课件制作大赛等)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免于集中培训、成果展示测评和集中网上测评,在完成远程培训以及校本研修任务的前提下进行自主测评,由孝感市教育局核发证书。
二、结果运用
完成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以及能力测评合格的教师,由孝感市教育局核发证书,此证书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特级教师评审、教师资格再认证、教师定岗定级的必备条件(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可不作要求)。
2015年之前获得“孝感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信息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教师只须参加省组织的远程培训和自主测评。
三、经费保障
1.远程培训经费。按照县(市、区)参训教师人数及标准(3元/学时·人),由省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下拨到项目县,再由县支付给承办远程培训机构。
2.校本研修经费。按人均预算标准(2元/学时·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由省级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到相关县市区,再由县(市、区)落实到校本研修验收合格的参训学校,用于校本研修的实施组织与管理,经费专款专用。
3.集中培训经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集中培训,属于收费项目,按孝感市物价局、孝感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本方案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质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