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设计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现将省教研院《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设计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粤教研院教〔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研室、市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信息技术教学设计交流展示活动工作。
二、各区教研室报送小学、初中优秀教学设计各2-4篇,市直属学校报送优秀教学设计1篇。参评教学设计的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18日前报市教育研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教学设计的组成元素、评价标准、排版格式及字数限制等请参见省的文件。文件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1份;电子版中若提供相关教学资源,需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命名方式为“地市名-学校名-教学设计题目名”。
四、认真填写“教学设计基本信息表”,除教学设计基本信息表外,教案、素材资料、课件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五、纸质材料请送至市教育局1号楼412室,联系人:魏老师,电话:212125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xsite@163.com。
六、市教研中心将从本次报送的教学设计中择优推送至省参加交流展示活动。
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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