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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四唯”后我们该怎么进行科技三评?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作者:李志民

科技评价“破四唯”的顶层文件颁发已经三年多了,不少大学和研究机构等部门仍在观望,“破四唯”行动进展缓慢,或者说破“四唯”进入攻坚阶段。

2018年,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发出通知,将联手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四唯”指的是在科技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和科研机构评估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核心是唯论文,因为现在的高层次学历、职称和奖项也基本上靠论文来支撑。

这次的破“四唯”,主要是针对面向全面提高质量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要求,科技评价中的重论文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评价指标单一化、评价标准定量化、评价方法简单化、评价结果功利化等倾向;分类评价实施不到位,对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工作激励不足;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不够;开放评价、长效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科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破除“四唯”后唯什么?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说的很清楚。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给出了答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可以看出,“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最根本的是建立同行评议制度。同行评议是科技评价中应用最广泛的评价方法,尤其是对用定量方法难以测度的科研活动的价值评估,具有的较高的可信度。主要是依靠科学家群体对同一学科领域,采用同一种评价标准,共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事项进行各自独立的价值评议过程。还要防止“赢者通吃”的弊端,为了所谓的权威性,盲目请所谓的权威,一定要记住,不属于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参加评议不能叫做同行评议。

科技评价应当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先进行分类,再根据评价的目的选择最适当的方法。如果评价信息主要用于帮助被评价者改进工作时,如:评价用于学科建设、团队发展、学校整体等,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给出定性的评价对改进工作更有价值;而当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比较、评比、升级时,在同类比较下给出定量评价更为适合,在分类评价客观准确的条件下,评先进工作者、晋升职称、提高待遇等,用得分多少更能减少争议。

科技评价要针对不同的科研活动和评价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避免过分强调短期量化考核指标的简单做法。要加强引导性评价,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要建立合作成果的公正评价机制,促进科学家之间研究工作的交流协作。要防止与评价结果相关的激励措施诱导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急功近利的行为。

基础研究要以同行评价为主,重点评价科研诚信与学风、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大力加强国际同行评价。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评价工作效率和开放程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公开数据,引入公开数据占一定比例的权重评价方法。开放学术界公开参与评价办法,实行网络投票等占比例评价。

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项目要由科技成果应用方主导评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忽悠,减少学术不端。应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强调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技术转移推广、科学普及等科技产出在评价中的作用,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参与评价。

无论如何改革,我们都应该记住,科技评价的核心目的是提高科研的质量,要把鼓励原创性、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研究价值作为科研评价的首要原则,而不是发表论文。论文是科研过程的副产品,不是科研的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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